出租人填寫房東的身份證號碼,是為了保證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即出租房屋是房屋所有權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所有權人知曉並同意,避免碰到一些“二房東”、黑中介等在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出租了房屋,產生糾紛和財產損失...
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出租人在出租安置房的時候,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租賃期屆滿意思是指租賃合同已經到了期限,一般而言,合同期滿當然應當終止,雙方之間合同關係即告消滅,承租人自然應當返還租賃物而不得繼續對租賃物使用、收益,這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不必出租人特別請求或主張...
人為造成的(當然,應該由人為者來處理)如果是自然損毀,這個屬於房主維修,不需要賠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62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對於合同的某些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仍然不能確定的,適用於下列規定:4)、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確的,債務人隨時可以履行,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其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
根據北京高院的有關規定,梳理如下:合同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區分以下情形處理:1、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以拆遷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了營業執照,並在此實際經營,其要求出租人給付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確定的...
垍頭條萊3、轉zhuǎi:轉文...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合同法》對租賃房屋出賣問題規定,出租人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時間另找房屋租賃或者熟悉和適應房屋的新所有者...
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
雙方的租賃合同中雖然沒有關於房屋空氣質量的約定,但甲醛超標的房屋是不符合居住條件的,長時間居住會給身體健康帶來危害,這在人們生活中已是一種常識,因此該出租房屋存在默示瑕疵,並且當事人並未對此做出免責約定...
實際上,為避免簽署無效的合同,保證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簽訂合同之前租賃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簽署成立需驗證的幾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才是重中之重...
根據您說的情況推定您同意轉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
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那麼只能主張賠償損失,你需要舉證:由於商戶的行為,你受到了那些損失...
整個事故的基本事實都沒有披露,誰又敢主觀認定誰來承擔什麼責任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
如果合同中規定了租賃期限,同時沒有對提前退租問題作出特別規定的話,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將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餘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餘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其次,在二十年以內“租房合同超過2年”,承租人仍然在使用承租房屋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只是如果沒有另行簽訂或續簽租房合同,屬於“租賃期限不定期”,出租人、承租 人雙方都有權隨時,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不過出租人要給合理期限給承租人搬出承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