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雖然在提起訴訟時將本訴的雙方當事人均作為被告,但在參加之訴中,居於被告地位的本訴的原告與被告並非共同訴訟人,因為他們對訴訟標的具有對立的而不是共同的利害關係...
未喪失訴權就是說權利人仍然有權向法院起訴,只是在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事由的情況下,很難勝訴...
其中,物權、人身權等均屬絕對權,絕對權是權利效力所及相對人為不特定人的權利,人們又稱之為“對世權”,物權請求權通常情形下的行使的條件為“侵權”...
(1)民法總論:朱慶育、梁慧星(因為朱老師的書沒有修訂,為了結合民總修改情況看的這本)、李永軍(時間關係,沒有仔細看,主要為本校複習準備)——推薦認真閱讀朱慶育《民法總論》,結合《民法總則》《民法典草案》立法動態梳理法律修改情況,重點關注修...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而後一種侵害生命權的慰撫金請求權人,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無論是否造成殘疾,都應當予以慰撫金賠償,以死者死亡時為限,包括胎兒在內、非法侵擾公民身體以及未造成傷害的毆打,並未造成身體肌體組織的破壞,等等,明文規定不得讓與或繼承...
另外,該第三人也有可能被牽連進訴訟,或者是基於法國民法上關於公民為司法提供協助這一義務而在訴訟中以證人或被要求提交某項有可能對訴訟結果產生影響的材料或檔案的人的身份出現,或者正式參加到訴訟當中來而成為“正在進行中的訴訟”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正在進行訴訟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經申請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參加到訴訟中來的除原告和被告以外的第三方面的當事人...
擴充套件資料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的訴訟,常見的型別有:1、買賣合同中因標的物不符合約定,遲延交付糾紛...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均是參加到原、被告間正在進行的訴訟中以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都不是本訴的當事人...
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對於已經進行的訴訟,就其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獨立的請求權利,但是案件處理的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為維護自己的利益參加(自行參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到當事一方進行訴訟的人...
在後一種方式下,一經通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即負有參加訴訟的義務...
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則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獨立請求權而與原被告之間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由於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不能對本案的訴訟標的主張獨立請求權,因此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依據最高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6條的規定,在一審中無權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無權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或申請撤訴...
參見氏著:《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頁以下...
(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正在進行的訴訟的訴訟標的不能主張獨立的請求權,但其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去的訴訟參加人...
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