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簽訂了股權代持協議,雙方僅成立合同法律關係,基於合同主體的相對性、合同內容的相對性還有責任承擔的相對性,若顯名股東不按照股權代持協議約定行使權利或出現其他違約情況給隱名股東造成損失的,隱名股東不能直接依...
——屬於合同法上的“委託合同關係”,即股權代持人作為受託人在出資人的委託下,代為行使有關股東權利、處理股權相關事務,並根據雙方約定獲得相應代持費/代理費...
若此時係為他人代持的股權,工商登記的股東(名義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約定的期限及時繳足認繳的出資款,名義股東可以找實際股東(即:委託你代持股權的人)繳款,也可以自己先墊付然後再找其給付...
從私募基金業協會的角度,代持協議違反了協會的規定,很可能這個私募牌照會被收回,然後這兩個人都會被納入黑名單,以後不能從事私募...
2017年12月,國海證券前員工以假公章冒用公司名義,與第三方交易,廊坊銀行代持的100億元債券出現虧損...
”綜上,針對商事外觀主義和保護第三人的信賴利益原則,股權代持協議的相關條款設計尤為重要,比如約定明確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必要時引入第三方擔保(若名義股東償債能力已然缺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其賠償或承擔違約責任也是徒勞)...
至於演算法,不拿工資全部作為股權再投資增資的做法也說的過去,你妹這樣可以說這屬於債轉股的操作了,操作上是合理的,具體比例和流程的合不合理,取決於公司財務資料對不對以及這種方式增資和成立新公司有沒有及時通知你...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費用)×20%備註:合理費用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如印花稅、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