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對周圍工地以鐵板圍欄,防止無關人員出入工地,並在工地入口、出口貼上高空墜物警示語,門衛嚴格檢查安全帽佩戴情況...
對於那些故意拋物的,哪怕還沒造成嚴重後果,都可能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玻璃脫落,物業肯定是要負責的,幸好受傷人員目前沒有大礙,不幸之中的萬幸,接下來是排查或制定解決方案,避免再次出現這種類似情況高空拋物與自然墜物講起來是兩碼事,實際就是一碼事,但高空拋物責任重大,自然墜物也有被動責任,因為自家...
所以我們在指望別人去發現問題的同時,一定也要自己在走路時留意周邊環境,包括車輛、人行、高空墜物、地面溼滑等...
(注意存檔一份,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送交了哪個具體部門)目前來看,許多地市的住建部門都將高空墜物安全防範隱患的排查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如果你們所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重視,相信他們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更重要的,是將高空拋物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範疇——無論靶子準不準、砸沒砸到人,只要扔了,就該被認定為危害公共安全...
首先新建樓房應該在一層頂部加裝護板,一層採光這個好解決,其次應該在樓層對面設定多個高畫質攝像頭,管理歸物業,攝像頭的照射範圍應該互相補充,並且不能都接在同一個光端機上,這樣能避免一個壞了就都看不到了,再加嚴對拋物行為的懲處,得民事加刑事懲罰...
在我國高空墜物案件可分二種情況:1.可以確定墜物來源的即可以找到拋物者的情況下,拋物者需承擔賠償責任2.無法確定墜物來源的肇事者無法找到,則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除了住戶平時注意,杜絕高空拋物,避免高空墜物(如窗臺、陽臺的外邊緣不要放置物品),還要設計施工單位從窗戶的開啟方式入手,建議外窗不再採用可全部開啟的模式(平開窗或推拉窗),而是採用內倒方式,對外窗開啟的方向(上開、下開或左右開)及開啟的最大...
其實,找不到真兇,全體業主擔責就是不作為到底這個事件的真兇在哪裡現在依然是個迷,受害者需要慰藉,但是真兇到底是誰這是國內首起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案件,這件事2016年11月11日,時間已經過去四年,兇手依然沒有想到...
三是作為個人,及時消除自己住所的安全隱患,畢竟查出事故原因,你要承擔賠償甚至刑事責任,大家都做好,就安全了第一:高層窗戶必須設計為內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