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侵害到他人合法權利就違法了,既然周圍沒有其它住戶,不牽扯侵害到他人合法權利的問題,公民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但需要合理合法,要少自己的房子最好不要吧 燒了連一分錢也沒有啊...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女方隱瞞肺結核病情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的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雖然最後由於周邊居民及時趕來將火撲滅,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張某的這種行為已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對張某應當以放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第三方破壞燃氣管道行為,只要行為上屬於故意的(如第三方野蠻施工),且造成的後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行為侵犯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的安全),不管行為是否造成嚴重後果,都可以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為的緊急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決水、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其原因,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主體是人,不是動物(注意不是說犯罪主體),第二,如果狗主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犯罪,怎麼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禁養犬我是反對養殖的,在農村也一樣,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地方養,第一不衛生,第二,萬一偷跑出來,咬到人,怎麼說呢...
這可是好幾家人的經濟來源,全家人都指望著這些蝦塘吃飯,現在就這樣全被毀了,不管投毒者出於何種目的,這種行為都是為社會所不容的,警察應當全力搜捕投毒者,給蝦塘的主人一個交代...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
處理問題應該公平公正,不能迎合大多數人,真理就是真理,不是以人多人少來決定的...
玉米是個帶滑性質的農產品,國家嚴令在公路上堆曬一切物品,即然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且至人死亡,責任劃分上應負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合符交通安全法規的...
願逝者安息,願他們用生命換來的代價能夠警醒現世的人們自覺遵守並維護公共道德秩序,能夠讓國家重視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加強司機駕乘時的防護措施,加大對類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懲戒力度...
如果因燃放孔明燈而引發的火災事故,然放者會觸犯刑法,構成失火罪,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治安管理條例,在人群密集場所,高層建築集中區燃放孔明燈,拒不服從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給予罰款與...
我覺得住戶自己都不重視安全導致家裡爆炸,還有就是物業管理不夠到位,像這種公共安全,發生爆炸會殃及附近在住的鄰居,不僅僅是兩次提醒就能完事的,因為都沒發生爆炸的嚴重性已經遠遠的超乎了上面只提醒的責任,物業既然知道煤氣在洩露,就應該立即制止煤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此案絕不可能定性為危險駕駛罪,可能會判交通肇事逃逸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案造成5人死亡,如果按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量刑為死刑必須判刑,如果按交通事故處理,我都去抗議,這個魔鬼必須死刑...
高空墜物,這首先要看是否存在人為的因素,若有人是故意的,就應該受到相關懲罰,若是未傷到人,但是卻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失,那就另當別論了不止要罰款,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種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故意,出於牟利或報復社會的目的和動機,實施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險方法,危害或直接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徵...
九派新聞注意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東無視法律,故意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傷、他人財產遭受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實我個人始終認為,我們國家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儘量人性化一點,類似危害到國家以及公共安全,併產生惡劣後果的行為,在犯罪方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之下可以追究其家長的責任,如果是這樣的話,在量刑上就遊刃有餘多了,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判完後該怎麼賠你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