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回你的那一部分,你們結婚後所以財產包括你老公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錢,你都有權利要回...
因此,無論是夫妻哪方在婚前抑或是離婚訴訟中存在使共同財產減損的情形時,另一方均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或在發現上述情形後向法院再次請求分割財產,相應的,作為對不遵守夫妻義務的一方,法院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1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第二,你要證明轉移的財產是共同財產...
一審法院認為王某的匯款行為發生在兩原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王某在案件審理中亦確認所匯款項為兩原告的夫妻共同財產,李某某並未舉證證明王某的匯款系與李某無關的個人財產,故王某支付給被告的款項應視為兩原告的夫妻共同財產...
你的公婆房產證有你名字嗎,如果名字沒有離婚以後就沒有你的錢啊不離婚請別想這些沒用的問題...
本案宅基地是基於陳某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無償取得,不是夫妻雙方的出資購買所得,在未經過建造房屋等經濟活動改變其權利狀態的情形下,不屬於陳某和覃某的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是指結婚後取得的財產,這部分財產由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男女雙方可以彼此協商達成分配協議,基本原則是平均分配,當然可以某一方做出讓步...
因此,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換句話講就是如果你是先領證後辦酒席,那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先辦酒席後領證那就是婚後財產真有意思,剛結婚,就準備將來離婚嗎...
老公轉給外面的情人的錢能要回來嗎訴訟費誰出...
領證後,從法律關係講,是合法夫妻,婚後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即使雙方不同居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一方欠債,如何沒有用於雙方共同生活,且債權人知道該事實的,是個人債務,不能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既然是婚後買的,那肯定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丈夫死了,最好還是留給妻子和孩子,當然丈夫的父母也可以分割一部分財產,但我覺得沒必要,因為妻子還要負責撫養孩子,一旦分割財產,要麼拿錢出來,拿不出錢就得賣房子,勢必會影響到她們娘倆的生活...
如果婚前一方是按揭買車,並且只是付了個首付款,婚後仍由該方以個人財產還貸,登記於該方名下的,除非夫妻雙方另有協議約定,否則屬於該方個人財產,如果是倆個人共同還款應該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吧...
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共同財產沒有分割,前夫死亡後,女方有權主張分割屬於自己那部分財產...
這裡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甚至還存在著一定範圍的實物分配,這些共同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現代企業或外資企業中...
對於同居關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共同財產也不屬於法律上平均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的雙方共有財產可以協商分割,個人所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合法收入均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包括工資、經營投資所得、住房公積金等各種以現金形式存在的收入...
孩子歸哪一方,有兩點注意,第一,孩子在10歲以前,跟母親的可能性比較大,除非孩子母親有性格缺陷,暴力傾向,或者精神類疾病,等一切不適合帶孩子的條件,你主張孩子跟你生活,法院會支援的,第二點,孩子十歲以後,孩子有自己選擇跟誰生活的權利,孩子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