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婚姻法》作出了這樣的安排:男方在剝削女性中受益,所以離婚時,在具體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能簡單機械地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則,而是要適當地照顧女性...
回答:民法典沒有針對小三做明確處理,但夫妻中出軌的一方贈與小三的禮物等,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支出的可以起訴要求其返還,如果您準備離婚,還可以在離婚時主張過錯方少分財產並主張損害賠償...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房子先由男方單獨出首付貸款購買,婚後才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則婚前首付部分、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購買時間長已經產生增值的)、裝修部分(如果已經裝修的),屬於男方單獨所有,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
二、拆遷補償款離婚如何分割首先,考察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還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在沒有做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有證據房子好判的房屋是你們共同財產,這個房子可以給你們兒子,雙方都不要,或者賣掉一人一半,如果有一方得房子,就給到房子的一半錢,夫妻協商好,最好能修復儘量修復,你們都是二婚,要學會經營婚姻,不會游泳,難道再換泳池就會游泳嗎,孩子是無辜的,離...
是共同財產,根據是《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因此,在私有制中,個人透過勞動獲得個人財產,然後在個人生活和事實婚姻中形成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受保護程度和個人財產的受保護程度是等同的,也是基本的個人權利問題...
根據民法典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多次收取別人老公五百紅包,多次說明已超過一千,達到立案標準,錢財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侵害另一方利益,這是另一方可以申請撤銷財產處理行為不應該被起訴啊...
沒什麼用吧,好像新的婚姻法規定,男方結婚前買的房子和女方沒毛兒關係[大笑]婚前買的加有用,婚後買加不加都一樣...
但在法院的離婚案件中,很多人所主張的婚前個人存款卻得不到法院的支援,被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結婚後夫妻雙方的薪資等都屬於共有財產,而用共有財產還款的房子,就屬於夫妻共有,不是單獨所有這才是正確答案只是更全面的需要寫很多,後續有時間寫吧如果婚後月供還是你個人就不屬於共同財產看是誰出的錢...
第二種情況,如果房子,車子不在男方名下,比如在公公婆婆名下,那麼這些財產就不能算男方的...
對於這種我強烈要求起訴離婚,他打你打小孩最好可以拍攝下來或者去醫院驗傷,讓醫院提供報告,威脅你也同樣找好證據,有了證據對於你離婚要求賠償都是有利的,這種人你越對他縱容他越得寸進尺,他強硬你自己也要學會強硬起來,一味的忍讓只會讓你跟你家人更加...
嫁妝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後購置並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不應當歸屬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不過到了現代社會,農民手中富裕起來了,夫妻共同財產也多了起來,家中有商品房,有車有存款,女方有金銀手鐲,大家對《婚姻法》的法律法規意識也加強了,結婚前夫妻就辦理了結婚手續,作出婚前財產公證,離婚時去法院上訴裁決夫妻財產歸屬權,子女撫養權等,...
應該不用吧如果有孩子肯定會給生活費,因為孩子是要撫養的,這個沒有任何異議,但關於債務,需要你們自己協商,如果協商不好,只能走法律程式了會我和老婆離婚後,所有的外債我都一個人還沒給她,雖然做買賣賠了,但是我接受現實,和我生活壓力大,可我繼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