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出事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難嗎?
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保障自己的權益難不難,要看事情發生情節,只要法律意識強,不是多難的問題。這個後果要看針對個人還是企業?針對企業而言,沒簽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可以主張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
另外,勞動者還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一般而言,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算作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單位可以透過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來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
針對勞動者個人,不簽訂勞動合同,可及時向單位人事部門提要求,仍不能解決的,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只要有工作證或工資條,就能確保與企業的勞動關係。
所以最好還是自覺遵守稅務規定執行。
簡答: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出了事,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維權,確實有點麻煩。
我國《勞動法》有明文規定:“勞動者的權力、義務、利益……”僱主在使用員工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有些私有企業的老闆,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往往不與使用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為了掙幾千塊錢,也忽略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程式。
假如遇到了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出了事,難以維權的情況時,應該儲存好下列準備訴訟的材料:
一、工資發放單;(銀行微信收入記錄)
二、工裝;能代表該企業形象、產品的標誌,你在工作中生產產品的照片。
三、企業為員工購買任何保險的票據和職工住院、因工負傷報銷的憑證;
四、維權時,要有兩名以上同事的證人證詞;
我國法律講究:“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找不到你與該企業有僱傭關係的事實材料,想維權恐怕要經過一番周折。
只要有證據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可。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遇到工傷時需要工傷認定,如果企業不配合你申請工傷認定的話,這時勞動合同尤其重要,如果沒有,你就得想方設法收集其他證據,如工作牌,工作服,考勤表,工資單或工資打卡流水,同事證言,一句話,沒有勞動合同,舉證難。
答案是肯定的。
肯定是要比簽了勞動合同的難不少。但是,如果日常權益意識較強,注意收集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各類證明資料,不僅保證合法權益不難,還可能會有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可拿!
沒有勞動合同,維權肯定會有一些困難,但是有一些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也是可以的,比如打卡考勤,指紋,工裝,你自己的上班考勤記錄等,都是能夠為你的維權帶來一些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