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沒給補償金競業禁止協議是否有效?使用者17016531423191912019-08-21 15:46:24

離職時如果沒給補償金,那麼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是無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八條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簡單的理解就是: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或未實際支付,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八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