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種時打獵校射時所賜,在清代咸豐以前,即公元1861年之前,皇帝每年秋天都要到木蘭(今河北省承德市北400裡處,現名“圍場縣”)打獵20天,進行“行圍”...
同時,皇帝可以借每年的木蘭行圍,在那裡定期接見蒙古各部的王公貴族,以便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滿蒙關係,加強對漠南、漠北、漠西蒙古三大部的管理,這對於北方邊防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
打獵校射所獎得的黃馬褂均屬於行圍褂子,它們和比武時所得的黃馬褂一樣,一般只允許在行圍或比武時穿,平時不能穿,違者一律以覬覦皇權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