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賜黃馬褂有什麼用意?使用者24053571049361152020-03-30 14:10:45

賜與有軍功的臣下。

亦作“黃馬袿”。“賞穿黃馬褂”可以在一切莊重或典重的場合穿著;必要時,甚至可以見官大三級,方便行事。 “賞穿黃馬褂”又有兩種。其中一種時打獵校射時所賜,在清代咸豐以前,即公元1861年之前,皇帝每年秋天都要到木蘭(今河北省承德市北400裡處,現名“圍場縣”)打獵20天,進行“行圍”。這時在打獵時射得鹿的,或打獵完畢遇到獻禽的蒙古人,皇帝一般都要賞給黃馬褂。此外打獵期間往往還要校射(射箭比賽)扈從的漢滿官吏必須全部參加,射中五箭的(漢官規定射中三箭)且官階較高的,一般都可得到御賜黃馬褂。 這種行圍時所得的黃馬褂,一般只允許在行圍時穿,平時不能穿。違者,將以覬覦皇權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