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新規可以委託家人參加業主委員會選?
執著的高山Fy 發表于 心理2022-02-06
物業管理新規可以委託家人參加業主委員會選。
具有業主身份。業主身份的認定以房屋產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權利人為準……業主可以透過書面形式,委託父母、配偶或者成年子女在委託期間代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業主權利
可以。根據選舉法規定,選舉人在不到場的前提下可委託他人參加選舉。但委託他人選舉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年滿十八週歲的成年人。二是有本人簽字的委託說明書(或電話告之)。三是受委託人必須是智障健全之人。四是受委託人必須如實代表選舉人的個人意願。
可以。業委會是一個家庭出一個人代表家庭參加選舉。所以,不管的家庭中的誰都可以代表家庭參加會議並行使選舉權,不一定要產權登記人參加。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依照《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各地的相關辦法依照程式產生;
2、對於較大小區,業主先按照樓選舉各自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推選代表,集中而成業委會;這樣方式形成的業委會,主要負責樓間共有的管理;而樓委會,負責樓內共有的管理。擴充套件資料: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