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上班不想幹了,老闆不給工資該怎麼辦?awi2f7pt93h2021-03-29

一、辭職老闆不給結工資怎麼辦?

辭職老闆不給結工資可以協商解決,或者是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二、公司不發工資去哪裡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三、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透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協商解除工資拖欠事宜,或者是由在書寫訴狀之後向司法機關起訴,都可以使得單位向職員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對於在入職前職員與單位簽署了勞動合同的,也可以透過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的方式,使得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