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辭退賠一個月工資”已簽訂,被辭退,本條款適用嗎?吳律師說勞動法2020-05-02 18:32:04

我說你聽,每天學一點勞動法

這條約定對你適用。

在員工與單位的約定中,對員工有利的約定,不管法律有沒有規定都是有效的(當然,違法的、有損他人利益的、有違公序良俗的約定除外);對員工不利的約定,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就是無效的。

我們知道,勞動法律的規定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裁判者需要首先從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角度考慮。

正常情況下,譬如因員工嚴重違紀,單位合法辭退員工是無需支付員工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但有了這條約定,單位毫無疑問還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但現實中,這樣不明確的約定基本不會出現,只能說是偶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