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誰來擔責?是否入刑?
光水123331482 發表于 職場2021-12-08
物體上沒有指紋嗎?不可以算出其高度嗎?
高空拋物刑法已有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對處理此類案件時沒按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法律專家還沒有感覺到,高空拋物的危險,什麼時候砸到專家,就該立法了。
應該入刑,因為危害到公共安全!
高空拋物中的物外延太大了,拋個塑膠袋是物,拋個啤酒瓶也是物,拋輛共享單車更是物。不論拋什麼,只要理論能致人傷亡,那就應該一律以刑事案件論處!嚴懲不貸!以故意放任不特定人傷亡罪公訴這類人渣!
房子以後不要建那麼高嗎,如果是平房就沒事啦,對不對?高……高處不勝寒吶。
民法上,高空拋物導致人身傷害,應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找不到具體侵權人,就由所有可能拋物的人共同承擔。刑法上,高空拋物造成傷害後果,構成(間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由於造成傷害後果要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很多行為人敢做不敢當。因此在實踐中,很多類似案件都很難找到肇事者,都是讓全體高層業主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高空拋物必須判刑!
誰拋的找誰!看看是不是故意行為
各大成市都是高樓,上面丟東西對下面走路的人很不安全。也不文名。應該判刑,3年到7年有期徒刑。
只要是高空拋物,不管是不是主觀故意,都要入刑。都要負法律責任。大人應該知道,高空拋物會造成後果。有可能砸到人,致人受傷或死亡。
如果是未成年人高空拋物,即使不追究刑事責任,也要由監護人賠償醫藥費及經濟損失費。被物體砸中死亡,必須賠償足夠高的死亡賠償金。
如果找不出肇事兇手,只能由有可能的樓上住戶,分擔賠償死亡者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