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深入開展交通亂象整治,市民可對交通違法行為“隨手拍”, 你怎麼看?
社會保障機制沒有完善,就跟隨著管理提升,這代表著什麼,強制?強壓?管理要靠實踐,都別在辦公室吹空調,聽彙報。領導們!你們沒責任心去對待,你們的下屬也一樣。搞好道路交通從塊到面要有層次的去部署,面對發展不夠完善的道路交通應該從實際出發,如何改善路面和路面的秩序,一味的從單層次壓制著手,會引起社會的多層多方面的不同反映,覆蓋性的管理就會形成二層皮管理,管理套管理,長時間管理就會失去管理效應。硬性和強制要求沒有錯,但要合理,平衡被動和主動雙方的關係,縮短之間的差異,這樣管理起來效果才能均衡大部分的群體。例如,目前關注的禮讓行人。就是行人與車輛之間的關係,一味的壓制機動車避讓,一味的追究機動車責任就是管理過激行為。現在的路人有很多對車輛存在無視感,走路看手機聽歌聽溜號現象,對自己都沒有保證安全意識,人行紅燈依然無所畏懼。因此,應該增加人行訊號和宣傳人行道路安全規範,對非人行區域責任劃分做出明確要求,才能使車輛與人行管理縮短距離。
基礎設施不完善,我指的的基礎設施是過街天橋,還有紅綠燈的投放量。北京基本上靠的是過街天橋,人基本不在馬路上行走,還有,有的地方根本就沒有紅綠燈,都是靠駕駛員自覺遵守不太現實,長春基本就沒有右轉燈,都是人和車搶著過馬路,這也不太合理。行人這一塊也應該有個規範,不能什麼事都衝著機動車說話,我在火車站附近,就是輕軌終點那得人行橫道上就看到過,車都堵到轉盤了,還在那禮讓行人呢,有一對年輕男女,就在人行橫道上摟摟抱抱的,慢慢悠悠的過馬路,這種行為不應該制止嗎?誰去管?有的人不自覺!我覺得什麼法律法規都應該是雙方共同遵守,也不是強制單方面遵守吧?
可以更方便些,現在是發到郵箱,未來可以利用APP和微訊號,手機實名註冊,隨時拍照上傳,根據處罰結果可以給予一定的話費獎勵,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城市管理也應該有全市統一的APP,避免資訊孤島。
南寧市有成功經驗可以學習。
尤其是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一定給曝光
交通裝置不完善,坐等堵城頭把交椅。沒事把車開到桂林路和自由大路沒有紅綠燈的地方,在車裡坐等一天!
30年前這麼說,現在還這麼說,該換換詞了,
好
同意,尤其是計程車
好!
只有依靠群眾,整改交通環境
別讓我看到,嗯
長春轉盤的出口最可怕。有幾個禮讓行人的?又有幾個有過街天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