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以年齡大和患糖尿病向法庭提出從輕處罰的請求法官會採納嗎?
小女人想掙錢 發表于 農業2022-05-01
哦(⊙o⊙)哦,那是肯定的。法官律師都是法律職業人員,不會偏差到哪裡去。
我那朋友判刑時候,法官最後宣判的時候,說有期徒刑1年,我朋友嚇傻了,然後接著才說緩刑幾年。
那是的,
應該可以量刑,具體看什麼事情。
是的,律師肯定是幫被告說好話的,採納了律師的意見,相對來說情況要好很多,
要看開幾庭。
最後一庭開好就知道結果了,
當場宣判的,
是的,
年齡大和患糖尿病不是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法定或酌定理由,法庭不會據此對被告人進行從輕處罰。
請看最近生效的一份判決:被告人王某,63歲,患有糖尿病,2017年2月,以接工程需要“打點”為由,用轉賬方式騙取被害人劉某人民幣10萬元,此款得手後被被告人揮霍,歸案後其家屬代其退還被害人劉某贓款人民幣10萬元。公訴機關建議對被告人以詐騙罪判處六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家屬在其歸案後已代其退還全部贓款,以其年滿63歲,身患糖尿病等理由請求對其從輕判處緩刑處罰。法院認為,被告人自願認罪,在其歸案後家屬已代其退還全部贓款,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從輕處罰辯護意見予以採納;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年齡和身體狀況不是從輕處罰的法定或酌定理由,此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六千元。
由此可見,年齡和身體狀況不能成為犯罪逃避打擊的理由,對犯罪嫌疑人因病在案件辦理階段適用取保候審和服刑罪犯適用保外就醫同樣有嚴格的法定程式和明確的醫學標準,任何人想以此為由鋌而走險,最後後悔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