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道和岔道的責任劃分?
德銳0715660888888 發表于 旅遊2022-06-13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有過錯的,交警劃分為主次責任的,按當事人過錯程度確定其責任,例如主責方承擔70%,次責方承擔30%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視具體情況而定,但一般都是輔路讓主路行駛,所以主路和輔路正常碰撞的情況下一般是輔路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於有輔路的車道,主路車輛享有優先透過權。因此當主路車輛右轉進入輔路時,即使輔路車輛是直行狀態,也萬萬不可搶行,一旦發生事故,輔路車輛將會承擔全部責任。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透過。
答,主要幹道車流量大,有優先通行權,岔道車流量少沒有優先通行權,出了事故要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