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女方離婚的態度堅決,不需要婆家同意...
男方出錢買房房本上沒你的名字那這套房就不叫婚房[靈光一閃]結個婚連禮金都不給,難道是想空手套白狼還是你已經準備接受裸婚[翻白眼]合著這男的要房房沒有,要錢錢沒有,他該不會是想學石頭男只給你一顆石頭心吧,那他可真是鐵石心腸了[酷拽]話說那位石...
結婚彩禮,到底是應該男方主動贈予還是女方要求呢...
我們重慶人從不要彩禮,不需要,只要相互理解,共同營造家庭,過好小日子是對父母最大的回報每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嫁妝也不一樣...
女方要面子是正常的,男方拿不出就由女方補上,這也是有的事,兩全其美可以不結嘛,乎換個人就行了女的出錢唄,都一家人了那就不是真愛,果斷放手還能怎辦,不結了,百萬夠養老,娶一個不知與你過幾天的人因為錢而分手的話 不值得煩惱結婚要花費一百萬,...
這問題不太好辦,有點棘手,如果給生活費就失去了真正夫妻之間的愛,如果不給也許是分手的前奏,總之,要有所心理準備,一般也沒有這樣要錢的,如果做為妻子把事做到位,明確妻子的位置,一般男人不會在錢上計較,都會主動給錢,所以女方這種話說的有點過早了...
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完全確定父母都有這個能力為兒女買房,問題很現實,因為許多父母經濟條件有限,無法全款為兒女們購買新房,現在社會發展進步,在當今的婚姻中有太多的觀念,如今的彩禮也高之高,讓父母都難以承受的壓力,再加上女方的要求買房,買車,更使...
現在女孩自己都能賺錢,即使是要了男方彩禮也都會變成嫁妝或者是傢俱之類的帶回去,為兩個人一起的小日子用,不存在賣女兒或者看重你家錢的問題,當然那些真的天價彩禮的除外...
如果因為自己家窮,出不起彩禮錢,那就把自己反過來,賣給女方家,還得看人家願不願意出這個錢,值這個價,現在的社會,不管是年輕人或者是老年人都比較現實,婚姻就是交易市場,誰家有錢有勢,人不咋樣都可以娶媳婦,條件差的肯定是不行的,不努力掙錢決對成...
如果男朋友沒買房,給你10萬彩禮,然後結婚,婚後你跟老公一人出100萬買套房寫你們倆的名字,你覺得可以嗎...
二婚的女人還有資格要彩禮嗎...
現在的人對婚姻沒有安全感,所以沒有結婚的就已經想著離婚後的事情,沒有開始就已經再為結束後做打算了,所以現在的婚姻也是一種賭博,就看你敢不敢賭了,贏了大家都好,輸了也許會很慘,就看你敢不敢賭了,我就是拿青春賭明天的人,跟著老公從一窮二白過來的...
第二種情況:男方的原因導致的分手如果是因為男方原因導致的分手,例如因為男方單方面的不喜歡了,喜新厭舊等,而女方沒有過錯的話,這種情況下,時間久了,男方並不會有樓主說的那種情況,甚至很有可能他會希望見到前女友,心裡有愧疚,可能他只是想看看對方...
如果是你本人,我想說“最好五萬”現在真不算多,要是真喜歡那姑娘,就去誠心的跟她和她的家人商量彩禮的事情,如果因為彩禮不想結婚,早點放過對方,其實你問這問題挺傷人的(如果那姑娘看到的話)...
結婚前不給,是怕自己的女兒嫁過去受委屈,婚後是想看看自己的孩子過得幸不幸福,然後決定給不給看具體情況聽你這意思 給出的彩禮是希望結婚以後再返回來 ,這種情況我周圍沒有收彩禮的 但我分析 ,現在大家生活都好了 有很多是收了才禮最後又返還給女兒...
男女雙方婚前屬自願同居,叫“同居關係”不叫夫妻關係,如果同居期間女方懷孕,叫未婚先孕,如做人流經過男方同意或簽字就有法律責任,你如果沒經男方同意私自去做了人流,男方不受法律責任,也沒有責任...
結婚男方給女方彩禮錢在我們那裡都認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法律不可能禁止彩禮,這種傳統會隨著社會進步自行消亡的,現在城市已經很少了,給彩禮孃家也會加倍返還的,只是成為一種形勢...
男人如果沒家庭的情況下,屬於正常談戀愛,未婚生子罷了,沒多嚴重的事啊,他之所以給你二十萬讓你買房子,證明他應該是不能娶你為妻,原因大概且說不方便吧,但這男人如果不想要孩子,不知道這孩子能不能順利降生啊,還是說男人不想要,而你自行生了孩子,還...
如果你是第一次到男方家過年,男方家長輩給你紅包的話,是對你作為男孩兒女朋友地位的一種認可,而且還希望你們的感情繼續順利的發展下去,嫁到他們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