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的什麼綠色、生態、有機,我認為這些概念是構成高價的重要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
山東正以一種新型農業發展模式“新六產”,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將第一產業的農產品進行二產加工,由原本一份收入增值為兩份,再透過三產的營銷服務形成三倍收益,最終獲得六份收入...
顯而易見,農村集體中的三產用地的屬性是集體建設用地,是用於解決農村中所有“失地農民”就業和生活問題而用來發展和充實第三產業的用地,是屬於全體村民共同擁有的集體財產,奉行的是在一定期限內的“有償使用”的原則,它所取得利益收入由全體村民共同支配...
開發商的人沒有告訴你,只有本村的人按拆遷辦指標購買那10畝合法的拆遷安置土地上按規定建的房子,才有這個可能...
榆林有錦界工業區,汽車產業區,高新開發區,看看這幾個區的狀況,就能想到橫山區三產服務區的未來了,除了把商品房價抬高起來,沒任何意義...
其實這裡面一直有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袁家村在資源匱乏、資金緊張、又沒有任何經驗的情況下,不僅帶動全村人致富,還成為鄉村旅遊的成功案例,而全國各地那麼多重資產投入、建造精緻、配套業態完備的各類文旅專案,卻查之無名,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我們先來一段複雜貼上的官話:所謂“三產房”是指農村集體土地被徵用後,在政府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地塊性質屬於集體所有,不能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三產用地上的房屋只能取得集體不動產權證,不能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今後,如果根據新的規劃對三產房進行拆遷,對於該村村民以外的人而言,很有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3、若開發商資金鍊斷流市民房款“打水漂”因為三產用房大多是小型的房地產開發商,所以可能出現資金鍊斷流,或是未經過合法的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