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判罰是一定的,黃淑芬事件,本身就是一件簡單的交通事故賠償,雙方賠償了,達成合解,什麼事都沒有了,可是做為當事人黃淑芬識法律為兒戲,耍無賴成常態,兩年了拒絕還錢,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上的內容,給女兒買車買房,完全不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老人...
如果沒有拘留,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估計平安公司也會以違反社會公知良俗,給公司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為由,解除這個老賴的勞動合同的...
今天,債轉君就為大家盤點一下打死不還錢的老賴黃淑芬的悲慘後半生:一、黃淑芬別想從銀行貸款了個人資訊在黑名單上,黃淑芬無論是貸款買車、買房還是其它,銀行都會毫不客氣的把她拒之門外...
然而,黃淑芬沒有人性,800天的躲避轉移財產,有錢買新車還房貸,完全不管受害人死活,甚至找其前夫對趙先森的侮辱,找人對趙先森恐嚇...
這個事件一開始是老人騎單車闖紅燈,女司機為避讓拐向逆行車道,因為逆行責任三七分,感覺責任劃分的有問題,不過既然開始對責任沒複議,判決下來了就應該執行,據網上傳總金額190多萬,女司機的交強險和三責險已經賠了四十多萬,剩八十多萬賴著不還,家庭...
整起事件中,被告人黃淑芬在法院判決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對黃淑芬的財產情況進行了調查,其名下沒有房產、車輛登記資訊和存款,法院也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
2018年12月1日,受害者經歷交通事故兩年後因為搶救無效最終沒能再睜開眼,要知道,兩年前法院判決生效的80多萬元賠償款至今依舊沒有支付,而在法院對其拘留15天滿後,家人稱黃淑芬“不知去向”,受害者死後,唐山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出具了受害者死...
都在等 受害家屬等法院的最終判決 肇事者等事件的冷卻讓人們慢慢的淡忘 就算被人提起也不會像剛報道出來的時候讓人們憤怒譴責 最終的目的就是受害家屬心力交瘁無心再等或透過被告不斷的提出申請上訴被逼瘋做出過激行為 我一直認為她背後肯定有高手在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