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對家人的陪伴是補償不了,那就應殺人償命,被害人本應贍養的父母,扶養的配偶,撫養的孩子由於失去親人的經濟支援造成的損失也理應由兇手承擔,也就是說經濟賠償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但現實中卻經常成了拿錢買命的籌碼,這公平嗎...
(如果多給錢拿到諒解書,法院可以以取得諒解為由給輕判或者緩刑)在這個事情上是沒有選擇的,因為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而承擔全部責任,那麼你將承擔的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進行公訴的,而你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可以進雙方進行調解...
如果做事有擔當的會通知我其實小問題都沒啥大礙 象徵性的拿點其實是可以的主要看人主動認錯的沒錢我也不強求這個分情況,如果是你車正常行駛或者正常停車的,無辜被劃了,蹭了,颳了等,那肯定要找證據,把肇事者找出來,讓他賠償...
肇事者死亡是由於自己騎摩托車撞上停放在院內的轎車上,其死亡原因是由於自己騎摩托車發生車禍所致,並不是由於車主將車停在自家院內所致,肇事者的死亡與車主將車停在自家院內無因果關係,因此,為意外事件,車主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