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種違法行為,應當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l0倍以下的罰款...
徐某、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仍予以收購,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亦應予懲處...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稅匯繳具體政策規定有:國稅總局公告2018年62號規定: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申報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彙算清繳:(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
第六十五條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單獨計稅的政策財政部在2018年12月釋出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對於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
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
其實,關於不需要做彙算清繳的幾種情形,稅務總局是有具體的規定的: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1)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退稅的多少,跟收入的高低是沒有直接聯絡的,只能說明存在以下可能:1、該扣除的專案可能沒有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房貸/房租、大病醫療、贍養老人以及公益捐贈等,本來可以在預繳時扣除的,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扣除的,在彙算時扣除後,當然就可以...
根據《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的規定,2019年度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綜合所得納稅人包括兩類情況: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一、年度彙算的內容本次彙算包含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九條: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