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醫療條件好了,呼吸機等先進裝置越來越多,維持幾天生命一般問題不大,原來48小時內死亡可以算工傷的的規定就顯得太短了,隨著時代的進步,法律條款也應該與時俱進,如果工作時間突發重病,在搶救期內沒有好轉直至死亡的,是不是都該比照工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