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不行的話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到當地的司法所諮詢,工作人員會跟你說如何走程式的,諮詢是免費的...
現在是社會主義國家市場經濟,每個人他有選擇自己想要賣的東西,想要買的東西沒有強買強賣,你自己要強買強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首先,我去商店買衣服,我是顧客,你是店員,你提供服務不應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