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雖然是國道,但畢竟是在城區,尤其是青龍山門口以北,大車速度又快又猛,特別是中午12點以後,晚上6點以後,年輕人過馬路都得快跑,更別說老人小孩了,看到有行人過馬路一點減速的跡象都沒有,確實很危險的312國道每次路過長江精工路段總能遇到橫...
如果汽車撞到了電動車的側面,根據交管法保護弱勢方的原則,基本上汽車要全責了...
揚子晚報6月2日報道,南寧江寧開發區雙龍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助力車男子想去馬路對面的加油站,沒有從前方20米遠的紅綠燈路口繞行,而是為圖方便直接橫穿馬路,結果被一輛直行的小轎車撞上了...
可憐又可恨前幾日就在自己家門口發生一起,行人不走過街天橋導致被貨車撞死(花園街與宣化街街口處,也是看新聞才得知,評論說貨車倒黴,也有說行人倒黴,都不過天橋就你被撞,不管雙方誰遇到這事兒都是非常遺憾與後悔,強烈建議行人必須過人行橫道(天橋),...
個人認為連最基本的10%賠償責任也無需承擔,B:駕駛車輛的司機在封閉道路行駛時由於超速、超載、違規超車、非法變道甚至酒駕等嚴重違章駕駛行為導致交通事故撞到橫穿馬路的人,司機要承擔全部責任,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從做人的基本良知來講把人撞飛了不管事故如何定義責任如何劃分對生命的尊重都不能少這個社會,除了法治,還有道德還有自己的良知行人橫穿馬路這是粗心大意對自己生命的不尊重但是,其他人不能這樣必須對生命予以尊重很遺憾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位司機也必定會自責...
行人走不走斑馬線,機動車都應該禮讓...
只要不是酒後駕駛、肇事逃逸、證照合法且齊全,交警事故處理中隊給出的事故鑑定報告你朋友是負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這個就只是是一起交通意外民事案件,只會涉及到民事經濟賠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不會被起訴和判刑...
我覺得這個交通事故應該給我們廣大老百姓敲響警鐘了,讓逝者安息吧,作為廣大交通參與者誰都不願意碰到這樣悲傷的事情,包括廣大司機朋友,我們是非常不希望和任何行人發生碰撞的,也許代價會非常慘痛,希望這個事故只是個偶然,不過話說回來,隨著近年來我們...
下雪之前,我帶著他來到金蟬西路的斑馬線,清晨的馬路平靜如鋼...
如單杆、雙杆運動時,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尤其是投擲標槍、鉛球時,不能擅自投出或撿回,否則有可能被擊中受傷,甚至危及生命...
還有就是,這個提問,所給人帶來的第一感覺,豪車,交通事故,讓人不禁浮想連篇,所以,請各個媒體中立的看待諸如此類事件,不要有意無意的誤導群眾,我們不需要這樣的媒體...
6/6安全出行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在道路兩邊設定的人行通道行走,過馬路要看訊號燈,沒有訊號燈的道路就要看斑馬線通道設定在什麼位置,不要橫穿馬路也不要在道路邊走,不要在道路排上一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