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減少或者避免拐賣兒童事件的發生?
唯有高昂的犯罪成本才能有效的震懾犯罪!
讓拐賣兒童者付出巨大代價,
讓拐賣兒童者付出慘痛代價,
讓拐賣兒童者絕對的追悔莫及,悔恨終生!如此即可最大程度的減少拐賣兒童現象。
問題答案很簡單,就是:提高國民整體綜合素質。拐賣婦女兒童的事大多發生在貧窮落後地區,大家會發現這些地區有一個共同點:人群愚昧,文化落後,素質底下。由於這些原因,就會很自然滋生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發達最富有國家,這種事情很少。所以提高國民素質是根除這種犯罪的主要途徑。話好說 ,它做起來難度係數非常大,往往需要幾代人的努力。國民素質提高了,人們遵紀守法了,會從根源上斷掉這種違反的根基。少數人即使把婦女兒童拐跑了,也賣不出去,因為,沒人買,大家知道這是違法的,還會主動揭發這種犯罪行為。那誰還敢幹這事?當然,現階段制止拐賣婦女兒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合理的預防機制 ,並且嚴厲打擊這些犯罪行為。
首先應該是監護人自身提高安全意識,然後是人人提高安全意識,讓人販子無處下手!
重刑,只有重刑才能減少,避免是不可能的,幾千年了人類社會就沒避免得了這種罪惡,當然,利用現代高科技技術輔助防範是此事的另一方面。
謝謝邀請!
建立完善的人口DNA公安庫,新生兒從出生起到18歲期間,必須拿DNA卡打卡,其實操作很簡單!
舉例
1到3歲由直系親屬帶領到當地醫院或衛生所檢查身體時進行電子打卡(新生兒卡,監護人卡),每月一次,超過3月不打,監護人必須帶新生兒到派出所報道
3到6歲在幼兒園
6到13歲在小學
如此類推,人口流動範圍嚴重布控!
請有識之士提出更好方法!
孩子一出生就在身上刺上名字,抽血記錄表,就不會有人販子敢販人呀!
1。強烈要求對拐賣兒童人員進行重罪懲罰。
這些傷天害理的社會毒瘤如果犯罪成本過低,一定會肆無忌憚,殘害更多的兒童。
這些畜生的手段實在是殘忍至極,他們不僅是拐賣那麼簡單,更多時候是把孩子用各種手段弄殘疾,毀容,讓孩子去乞討要錢,成為這些犯罪分子斂財的工具。
容易:
1立法並每天在電視+電臺廣播,凡任何人任何地方發現拐帶兒童的人並抓獲他,核實後即獎十萬元。(資助非洲人來華讀韋支付一帶一路資金抽萬份一。。。)。《針對-立法+執行嚴格+宣傳+抓獲得獎金超過其犯所得-~可引增內鬥自揭取獎》。
2 拐走販賣兒童者獲法庭判定後判終生監禁,期內最少服10年扣酬勞工,而所得全歸被拐者家屬。《針對-懲罰犯者補嘗受害者》。
3 凡被判拐販兒童者其家屬直系旁系皆判罰款,三年內每月需扣其收入百分之十交被拐兒童家人。另犯人之最近隣居也被罰交月入收入之十分一交所屬區公安局。《針對-知情不報者有罪以增加防犯監督力》。
4 犯人如有直屬兒女年滿十八歲以上者將被限令禁探望犯人最少一年。按曾拐兒童數量判每名+1年。《懲罰犯者要體驗其所犯導致受害人之身心傷害》。
5 判凡犯拐賣兒童的人,國民身份證上冠以一個特殊顏色+標號,一生揹負因此喪盡天良的罪行而得的處罰。《針對-給犯者標籤一生遷涉何處皆背惡名以增加威懾力》。
第一對人的教育,第二公檢法的嚴謹,第三邊境城市的人員管理,第四有獎舉報,第五收買兒童的人,必須跟販賣者同罪,第六礦產監督城市邊遠的地下礦井!
謝邀
首先我認為我國的法律對人販子懲罰力度不夠,導致人販子猖狂,二是對買家的懲罰力度也不夠。沒有買家哪來的賣家?三是家長的監管不到位,看管孩子沒上心,希望看管孩子的家長別讓孩子離開你的視線。
要說人販子的罪比起其他罪要重得多,那家丟了孩子的不是弄得家破人亡的?為啥才判幾年?幾年時間很快,出來繼續幹,這就是人販子的心理。不說死刑起碼也得無期才好。買家也得判,起碼幾年嘛,看看哪個還敢買。沒孩子可以去領養嘛,沒必要買。再說家長的監護了,哪個丟孩子的不是家長監護不到位孩子被偷走騙走的?希望家長們都用點心,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別讓悲劇再發生了。願天下的寶寶都在父母親人的身邊健康快樂的成長。
一要多加強案例宣傳教育,讓監護人看管好兒童;二要加大處罰力度,讓人販子為違法行為負出沉重代價,形成強大震懾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所有人出生時都建立DNA檔案,
首先分享一個細思極恐的心理現象:
反正已經是死刑了,再多殺一個人也是死刑,不如殺光所有仇恨的人。
思維延伸:不如多拐賣一個孩子多賺點錢!
所以一味的對人販子頒佈死刑之類的法律是不夠的。
購買者是推動人販子猖獗的錢動力!
社會經濟發展不對等,加大了打擊販賣人口的難度。
個人建議:
1。買賣雙方指定相對應法律法規從源頭遏制犯罪。
2。人口普查的同時做好資訊採集工作,建立人口檔案資料庫。
3。各級政府成立專案組,專業打擊販賣人口。
4。成立兒童基金,用於尋找丟失兒童,打擊人販子等。
5。歡迎補充,讓這個世界不要傷害孩子。
把人販子一家流放沙漠,買小孩判死刑
人販子死刑,買賣兒童十年起
增加犯罪成本,加大震懾力,加重打擊力度。
如果有那種植入晶片可以定位的就好了,能在丟失的時候立即定位,跑不遠就能抓住了,丟孩子往往就是一瞬間的事
必須嚴懲人販子,還祖國一個安寧!
只有修改刑法,將拐賣婦女兒童罪執行死刑。才能減少杜決此類犯罪的發生!
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應判重罪或判死刑,這樣可以減少犯罪。
買者與拐賣者同罪
嚴懲買家,沒有市場就行了。要小孩可以透過合法途經要到的。
人販子判死刑是應該的,以為這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破壞別人家庭,自私自利,殘忍的沒有人性,只有用死刑才能控制這些悲劇的發生。
1村長負責制:一個村裡一夜之間多了一個外地的媳婦、幾歲的兒童或嬰兒村長在一段的時間內一定會知曉,所以村長應上報,瞞報追責2舉報獎勵制:引導村民揭發舉報身邊的拐賣行為並給於一定的獎金,以促進群眾的積極性3拐賣死刑罪:拐賣婦女兒童者一律死刑定罪4違法收養拐賣同罪制:違法收養孽待婦女兒童的重罪至無期
抓住一個殺一個,抓住一雙殺一雙,再加滅九族!
希望有不部門把法律修改下,對拐賣人口的罪犯要有殺傷力,現在法律對拐賣人口罪犯是小兒科,今天進,明天出,有用嗎?要想給每個家庭一個安全感,只有,,殺殺殺,,這樣就能震驚所有人。
唯一方式就是判死刑!正所謂殺一敬百!讓人販子有談虎色變的心態,。一聽到到拐賣兒童立,馬就想到腦袋落地。那誰還敢觸碰這個底線?
這需要孩子的監護人用心去看。別讓孩子離開視線。國家法律應該對人販子很殺,逮住就千刀萬剮。株連九族。看還有沒有這事件發生了,
只有修改刑法,將拐賣婦女兒童罪執行死刑。才能減少杜決此類犯罪的發生!
迷彩無處不在,大規模服兵役100年不動搖。
這就需要家長和社會力量的緊密團結不給人販子犯罪的機會,中國有8千萬不會生育孩子的年輕一代!他們想要孩子怎麼辦?轉基因造成這麼大的影響那些鼓吹轉基因好的專家教授都去哪裡了?8千萬!男的有精無子女的卵子都畸形甚至沒有???以後只會有更多的人販子去盜竊搶奪兒童!!!想想都害怕!很多可以做試管嬰兒醫院的精子庫都沒有了精子和卵子,怎麼胚胎?不是人販子可恨,是想要孩子的年輕男女太多 !那些大肆鼓吹轉基因好的專家教授都去哪裡了?計劃生育本來就讓中國的人口下降了三分之一,現在放開了二胎,你叫我們再生?我們生不起!房價擇校培養?你讓我們生孩子?我們快連自己都養不起了,怎麼還敢要孩子!條件好了想要孩子了,驀然回首自己已經三十好幾了!生一個成本太高,那就領養一個好了,領養的門檻太高,那麼就買一個吧!不是人販子的問題,而是~~~~~~~
抓住買賣雙方全槍斃,重典治國!
不結婚,不生孩子,是可以完全避免的,沒有小孩了,就自然不會發生了
想要杜絕此類犯罪,唯有用重刑,提高其犯罪成本。現行法律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量刑太輕,而其所獲利益較大,故鋌而走險。若用重型,如拐賣婦女兒童者,一經抓獲,證據確鑿,主犯直接執行死刑,從犯二十年起。其所獲利益較小,而其量刑較重,相信沒有人願意做這賠本的買賣的。
只有見一個人販子就殺一個、
加大處罰力度,監護人提高警惕!
提高科技技術,讓一些無法生育的群眾,能夠透過技術手段獲取自己的寶寶。
只要人販判死刑,我相信就沒人拐,偷,盜兒童了,判死刑他們敢嗎?不就是到太輕所以他們就不停止犯法嗎?我說有理嗎?
出生時紋上二維碼 行不行
都被他們說完了,我還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