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這麼壞,法律怎麼量判?
一切隨緣7418 發表于 娛樂2019-04-23
無期徒刑,限制減刑。
對人販子還量判?逮住人販子法律上就應該直接宣判其死刑,並立即執行!因為人販子們根本就不是人,是一群烏龜王八蛋!是野種、雜種!
死刑,立即執行
終身監禁,剝奪終身自由權!
人販子,就如過街老鼠讓人厭恨,由於這些人造成失去孩子的家庭會崩潰,關於孩子被轉賣後被傷殘最後變成乞丐等等悲慘遭遇,讓人們看到這個現實更加劇發對人販子的行為恨之入骨,大家都說抓到直接槍斃,但我們國家是法治社會,罪犯嚴重肯定會得到應得約懲罰的,至於槍斃就要看犯罪程度達不達到觸犯法律死刑刑事程度。我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立法會立法時,針對人販子犯罪量刑直接提升與販毒罪一樣抓住就是重刑,讓他毫無翻身之地,沒有帶罪立功之說,讓他犯罪代價高得不敢觸犯。這樣才能平民奮,安民心之舉。
急呼籲,一定要重到極刑
一定要懲治犯罪,嚴懲犯罪,才會堵截人們的怨氣,不修復社會上的刑事犯罪和法治上的失公 失平和缺失正義!人們就不會因追求公平,公正,就會有人走上另一個極端一一犯罪和更多的犯罪!
以其人之道還之身,把他們子女也賣了讓他們孤苦伶仃一輩子,沒有子女了男的閹掉女的斃掉
販賣人口,其實罪名很多,侵犯人權,限制人身自由,不法傷害,非法交易等,加到一起至少應該10年以上,而且對女士有強姦等更惡劣的罪行。販賣人口,應該量刑重,出更嚴格的法律法規,公益廣告應宣揚,買賣人口都應該入刑,建立完善監督體制,上戶口應該管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