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專利權不能抵押只能質押?Hhggghg2019-12-23 23:08:40

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不能進行抵押。第一,在抵押擔保中,抵押物的佔有權並不發生轉移,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全部物權,債權人對抵押物既無所有權,也無佔有權。而在質押擔保中,出質人要將質物的佔有權移交給債權人,出質人對質物享有所有權,債權人取得質物的佔有權。第二,在抵押擔保中,抵押物一般為不動產,如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建築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機械裝置、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同樣可作為抵押物。而在質押擔保中,質物既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權利,不動產不能作為質物。因此,簡單地以動產和不動產作為區分抵押和質押的標準,認為抵押就是不動產抵押,質押就是動產質押的觀點是不正確的。第三,在抵押擔保中,以不動產、機械裝置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抵押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其他動產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而在動產質押中,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債權人佔有之日起生效。在權利質押中,以匯票、支票、債券等出質的,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以股份、股票、專利權等出質的,質押合同自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四,在抵押擔保中,可以就同一抵押物向兩個以上的債權人進行抵押,即抵押權可重複設定。抵押權受償順序為,抵押合同生效時間不同的,按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清償,生效時間相同的,按債權比例進行清償。而在質押擔保中,不存在對同一質物重複設定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