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認為物業是不是該取消?
強烈呼籲取消物業公司。他們除了認真收錢,想辦法收費以外,根本不履行職責。甚至為了達到及時收費的目的給業主製造各種麻煩。比如電梯卡升級。你沒按他們要求的時間交物業費,他們就給電梯卡設定時間,讓業主用一週就得去物業升級。不升級用不了,以此來折騰業主,讓業主去交費。小區的車位都私下讓別的小區的車進入停車,樓道衛生很差。而對物業的監管缺失,居民無處投訴。所以物業給業主和群眾造成了嚴重影響。他們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定和諧,損害群眾利益。所以必須取消物業公司。將小區交給社群管理,產生的費用交給社群。
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從哪裡來看?小區各個環節都需要人來整治,路燈,雜草,環境等,這裡牽涉到一個收取費用問題,有人認為取消物業是認為物業光收費不辦事,或者辦事與收費不均衡,由於物業是一個與業主毫無關係而又依託於業主存在的機構,矛盾的存在也就是必然的問題,物業辦事做不到事無鉅細,業主抱怨物業,所以物業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物業應該有誰來成立,應該有業主們自己組織。
我認為物業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第一,小區的日常維護,安全、秩序、衛生甚至消防等等,都需要物業公司派人進行維護。還有牆體脫落了,道路塌陷了,大風颳倒樹木了,綠植遭到破壞了,這些其實相對比較麻煩,你看很多老舊小區,沒有物業,又髒又亂又差,電梯裡面被掛得坑坑窪窪,去一趟都覺得難受,住在那裡不更難受。有人說,這些工作可以由業主自發組織起來,自己實施。但是大家想想,誰都不可能無償地提供這些服務,那麼參與日常管理的業主是不是也要領取補助或者工資,這些錢從哪裡出?不也要業主們湊嘛?這不是更加粗獷的物業形式嗎?
第二,現在很多物業公司確實做得不好,很多服務不到位,態度刁蠻,這需要業主監督之外,主管部門加大管理力度。
第三,國家也要加大執行力度,對物業公司的管理,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都應該有相應的處理條文。
取消。
物業不應該取消,小區內的很多事情都得需要物業來完成。單靠
主是無法完成的。
但是物業也存在許多問題,使得業主不滿意,如何解決問題,這就需要有關部門介入,來解決物業存在的問題。
題者,這話是老生常談了,業主強烈要求取消物業,可現在取消了嗎?為什麼?不就是取消了物業部分當權者利益受損嘛!但凡有一點利益在內的,都會橫加阻攔。所以大家認為該不該取消物業是沒有用的!
不要取消,但由業主聘請。
物業清查取底……
物業服務專案永遠取消不了,誰來做這些服務,怎麼做好服務,不是取消物業公司就能解決問題的簡單事情。
物業是否取消,關鍵還是看他們是不是專心為業主服務,否則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由業委會透過市場來選擇物業公司,取消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公司
是如何加強監督管理的問題,取消物業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辦法
大家一致認為該取消
不是說取消就能解決問題!
只要物業不收費就好
不是取消。是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