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有律師這個行業,為什麼就是真正的罪犯也可以依法請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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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尤其是刑辯律師防止冤假錯案的一道堅實的隔離牆。因為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絞肉機裡的肉塊!如果不從制度層面對司法權力進行束縛,每一個人都有可能被粉碎。那些黑律師乃至律師制度的人往往都是事不關己的看客!看看周薄計等人在庭審中對律師工作的肯定,就足以說明律師乃至這個行業對保障人權的重要性!誠然這個行業中確實有個別敗類唯利是圖,但多數律師還是秉承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敬業精神毫不遜色於體制內的共同體們!不要黑律師拿人錢財,因為律師是法律共同體中唯一不受財政供養的人!這種制度設計本身就是為了防止律師成為權力的小妾而不能為當事人鼓與呼。
為什麼要有律師行業?當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不法侵犯,而你又不知道如何去維護的時候;當你被冤枉鋃鐺進入了看守所,而感覺到萬般無助的時候,你就會明白為什麼要有律師這個行業了。
為犯罪分子配律師提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即使再十惡不赦的犯人,都有這個權利!人們之所以罵犯罪分子的辯護律師,
一方面是出於憤恨,同情受害者,認為犯罪分子都該死,為犯罪分子辯護就是幫兇!
另一方面,一些無良的律師,收黑錢,鑽漏洞,顛倒黑白,一粒老鼠屎毀了整個行業!
但是,如果沒有律師,冤假錯案會更多,所以,不管是不是為犯罪分子做辯護,只要能講事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都是值得尊重的
公、檢、法一枝獨大,由來已久。枉法裁判的比較言不在少數,這是吃的太飽了。律師這些年餓著了,在我國古代就有代訴訟一職,但律師不是財政制,是屬雞的,故就法言他是末了,最多是保法的正確。恢復律師制度很有幾年了,但老百姓不是太認可,究因,假、錯、冤較多。司法公正較模糊,都在為力拚,為錢賣命!
沒律師的話,冤假錯案更多,公檢法流水作業判案誰來監督質量?法是普通人學得來嗎?
不經過公正的審判怎麼確定是真正的罪犯呢?
你是沒攤上事,攤上事你就知道律師重要了
你的職業是教師啊,請問一下學生的試卷,是不是看臉就直接給分數,不用直接改卷嗎?就算是差生也要一題一題的幫他改對錯吧。扯到律師制度:辯護權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一種人權保障。犯罪嫌疑人有權自我辯護,也有權請專業的律師幫他辯護,經過辯護以後才判決,才會公平公正。成績不好的考生也要一題一題的幫他改才給分數,這樣才公平,對吧。
社會上流傳“吃完原告吃被告“說的什麼人呢
法律是txt,不是exe
就演算法律是exe,你準備讓誰來寫這個exe……
就算找到完全中立的人來寫exe,
你準備讓誰來複核exe執行的時候有沒有bug……
啊?你準備讓律師來複核?
那還寫exe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