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鷹城追夢人2020-04-14 09:37:37

問: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答:在認定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的效力時,以下幾種情況應注意把握。

1。農村建房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協議屬於一般民事法律行為,所以農村建房施工合同必須具備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生效的四個要件,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標的合法、標的確定。如果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實及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標的違法、不確定、自始客觀不能,那麼農村建房施工合同將是無效的。

2。施工建築隊資質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的效力關係。政府對農村建築隊的資質認證疏於管理,且對建築隊的行政規範處於空白狀態,如何認定建築隊的資質,資質進行怎麼細緻的劃分等均無依據可循,所以農村建築隊處於自發狀態,或由一人僱用他人組織而成,或由多人合夥組織而成,只能是一種民間組織而已,不具備法律所賦予的施工資質和民事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但是,由於這種情況在我國農村的廣大地區普遍存在,且是由於我國行政規範與法律法規的滯後性所造成的,為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相關行政規範和法律法規完善之前可認定無資質建築隊簽訂的農村建房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合同形式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效力的關係。農村建房施工合同多以口頭協議形式存在,對房屋的建造質量、工期等約定較為模糊,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規範不明確,但它的內容是合同雙方都能理解、接受的,符合契約的一般構成要件,所以在目前情況下應當承認以口頭協議形式存在的農村建房施工合同是有效的。

4。合同的非程式性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效力的關係。在實際生活中,農村建房處於無規劃狀態,農村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具有很大隨意性的,沒有政府建房審批,也沒有宅基地使用證,與現有的工程建設合同對程式性的強調截然不同,當然這是由於我國行政管理規範和法律法規的缺位造成的,在目前情況下為保護已經形成的農村建房施工合同關係可承認這種非程式性的農村建房施工合同是有效的。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努力的張小賤2020-04-14 09:30:15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以下是我的觀點。

農村建築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以下規定:(l)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資格要合法。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具有民事法律關係主體資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於建築工程一般具有造價高、技術複雜,其質量問題往往涉及公共安全等特點,因此國家對建築工程承包方的從業資格有特別的要求。(2)訂立合同,應當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建築工程的發包和承包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有利地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合同內容應當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從現實生活中看,當前應注意防止發包方利用建築市場施工力量供大於求的局面,迫使承包方接受某些不公平條件(如要求承包方實行帶資承包、墊資承包)的情況。(3)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合同按照其訂立的方式可分為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兩種形式。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採用口頭形式而訂立的合同,稱為口頭合同;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採用書面形式而訂立的合同,稱為書面合同。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具有簡便、迅速、易行的特點,是實際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費者在商店購物與商店之間產生的貨物買賣合同關係,就屬於典型的口頭合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標的數額大(因建築工程造價高)、合同內容複雜、履行期較長等特點,為慎重起見,更應採用書面形式。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夜空的一顆星星2020-04-14 10:28:39

農民自建房必須要了解的。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

如果住宅基地屬於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

瞭解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要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係。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住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住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政府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於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透過建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戶農民都有自建房居住用地。是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並在政府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擁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1、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財產協議 。只要真實,都會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後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議是最有力的證據。

2、分家財產協議:到當地鎮上國土所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註明各自的份額。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透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屬於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但由於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於城市商品房和城鎮私房,缺乏市場準入資格,屬於限制市場流通的準產權。

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除必須有經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准建房面積權。 現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凡超過政府批准建房面積及違規建造的房屋,由政府罰款等處理。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

屬於違章建築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築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投入 。

作為農民想要建房之前。必須要了解清楚國家政策。

你對於國家政策有何見解。歡迎討論。

農村建築合同怎樣才真實有效?博學的熊貓s32020-04-14 00:57:22

農村建築合同必須要和公司簽訂,個人簽訂都協議,但不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