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三司會審中三思指的是?
O醉寶_ 發表于 農業2021-05-21
“三司”是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這三個中央司法審判機關。
三司會審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審判制度。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礎上形成的。在審判重大、疑難案件時,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個中央司法機關會同審理,簡稱三司會審。凡遇有重大、疑難案件時均由三法司長官即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左都御使會同審理,最後由皇帝裁決的制度。
明代的“三司會審”的三司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遇到重大案件由三司會審,特大案件由各部院尚書會同三法司審理,遇到“欽命”案件除以上機關外,錦衣衛也要參入會審,
刑部是六部之一掌管司法,都察院為監察風紀,上諫天下,下糾劾百官,大理寺為最高法院,所定罪名由大理寺卿負責複核,如有不當之處,有權駁回重審,
三思指的是督察院,刑部,和大理寺
明代的三司會審中三思指的是,居安思危,思退,思進。
三司會審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審判制度,三司是中國古代三個主要的中央司法機關,明清兩代的三司是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明代的三司會審的三思是:居安思危,思退,思進
三司會審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審判制度。“三司”是中國古代三個主要的中央司法機關,源於戰國時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後世也稱三法司。明代的三司則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明代“三司”是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這三個中央司法審判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