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合交250元白給70元的藥為什麼不給報?塵煙染暮雪9876542021-12-25 17:30: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藥費用不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範圍: (一)使用的藥品或者診療專案未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或者診療專案目錄的,但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的除外(二)按照規定應當由工傷或者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醫藥費用的

(三)應當由第三人負擔醫藥費用的; (四)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五)境外就醫的

(六)因故意犯罪造成自身傷害發生醫藥費用的; (七)因美容、整形等非基本醫療需要發生醫藥費用的;

(八)國家和省規定不予補償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三項情形,但第三人無法確定或者無支付能力的,由經辦機構按照補償方案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先行支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