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售賣自制藥品一男子獲刑八個月, 你怎麼看?奔跑的五花肉肉2019-06-04 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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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2018年1月5日,公安機關在石獅市蚶江鎮洪窟村洪某家中查獲一批自制的“特效定喘止咳散”,現場還有頭孢拉定膠囊、消炎止咳片、痰喘淨散、甘草片等用來加工的藥品,洪某也被當場抓獲。據洪某供述,2017年年底,有一菲律賓客戶聯絡到他,讓他幫忙製作“特效定喘止咳散”。後洪某先後從藥店買來頭孢拉定膠囊、消炎止咳片、痰喘淨散、咳特靈片、甘草片、維生素C、酚氨加敏片、感冒清片等藥品。根據對方提供的藥方比例,洪某把這八種藥品用打磨粉機打成粉末,再按一包2克的重量進行稱重包裝,然後過塑封機過塑封口,再按照十包一盒裝到包裝盒裡。

我們國家的藥品生產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嚴格按照GMP要求組織生產和檢驗;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方可放行出廠。一直以來藥品安全都關乎著人們群眾的生命安全,藥品不同於一般食品,一個藥品上市經過包括藥理學、毒理學的漫長臨床前研究和至少三期的嚴格臨床研究,確保上市的藥品有明確的適應症與用法用量,並且安全可靠。自制假藥,一方面達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耽誤患者病情;另一方面還會存在諸多的潛在不良反應風險,威脅患者生命健康;此外,就案例中洪某所為,任意搭配藥品比例還會造成藥物過量或者藥物相互作用而損傷人體。無論是之前還刺五加藥害事件還是亮菌甲素藥害事件都給患者帶來了不可挽回的傷害,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藥品安全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引起重視。

回到洪某的這個案例,個人覺得之所以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是考慮到其違法所得較少,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目前,藥品管理法修訂工作正在進行,與原版相比,較為突出的特點就是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的處罰更為嚴厲,相信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以後,對藥品領域製假售假的行為會有更加嚴厲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