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群毆對方,使其未構成輕微傷,怎麼處罰?放心籤2020-08-01 13:59:59

打架致人輕傷,根據相關法律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