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打工的農民工,怎麼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悠閒洮南72019-07-09 10:18:44

。勞動合同一定要看清楚再籤 出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與用人單位或僱主簽訂勞動合同。其中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對於違反法律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 特別提示: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而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效合同給農民工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辭退農民工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資、最低工資應知曉 用人單位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和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特別注意,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勞動保護費用不屬於工資的範疇;工資至少每月按照約定時間支付一次;用人單位支付給農民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由勞動部門責令單位支付農民工的工資,並加發相當於農民工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並可責令支付賠償金。 特別提示:用人單位無故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時,農民工可撥打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舉報電話。 依靠法規維護權益 必須瞭解所在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可能發生的事故和傷害,並瞭解如何防範和施救;有權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權獲得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勞動環境,可舉報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國外務工期間,國家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但如果不是透過合法渠道出國國打工或在國外違法犯罪,其權益就難以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