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了恆大期房,2023年交房,現在特別怕爛尾,有什麼辦法嗎...2019年5月份買的恆大的期房沫筱丹heart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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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應該是施工沒有結束,啥所以交不交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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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己停工,一期房子到時間還沒有交付,我是二期,我要怎樣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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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房產局諮詢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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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買了恆大期房,2023年交房,現在特別怕爛尾,有什麼辦法嗎...2019年5月份買的恆大的期房生活方式一點通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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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購房合同關於“逾期交房”的條款,逾期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開發商應退回房款並賠償損失

以下6種情況可以退房:1、延遲交房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沒有產權證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3、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4、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5、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6、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除此之外,因個人原因退房,按照我國購房合同範本,需繳納房總款20%違約金。

開發商逾期兩年沒有交房,如果是在經過催告後三個月內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款及其利息。如果開發商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返還購房款,按照合同的約定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開發商爛尾交付顯然是不能忽悠所有業主的,,所有出現爛尾,就是資金問題,在資金沒有解決維修房子情況,他們就會延遲交付期,在這個期間你可以要去帶驗房師去看房,如果發現問題,立馬在要求退房,主要是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間前後的範圍內,具體看合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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