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天禹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幾年?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1-11-15
2017年8月24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 民法 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
經法 庭審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利用網路漏洞,透過植入木馬的方式,非法入侵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 試資訊平臺網站,取得該網站管理許可權,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 考考生個人資訊64萬餘條。
後杜天禹透過騰訊QQ、支付寶向陳文輝出售上述資訊10萬餘條,獲利14100元。陳文輝透過其向杜天禹購得的上述資訊,組織多人實施電 信詐 騙活動,撥打詐 騙電 話1萬餘次,騙取他人錢 款共計20餘萬元,並造成高 考考 生徐玉玉死亡。
據介紹,本案審理過程中,法 庭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解、辯護意見。被告人杜天禹當庭自願認罪。經過法 庭調查、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經評議,並報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當庭進行了宣判,認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對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判的好,給徐玉玉一個交代。
杜天禹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