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4:23-24

保羅在羅馬書說,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2-3)那麼,亞伯拉罕是怎樣信神的?

經上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當神叫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給神的時候,亞伯拉罕就滿口答應要把以撒獻給神。然而,難道他心裡沒有疑問嗎?以我想,可以問神:“神啊,這孩子是你應許給我的,而且你應許我的子孫後代像天上的星星、海邊的沙子那樣多,現在把孩子殺了,獻祭給你,那我豈不是沒有後代了?這樣,你的應許豈不是落空了嗎?”然而,亞伯拉罕有這樣的思想嗎?沒有,他心裡是怎麼想的呢?他想,神既然能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生出以撒,難道神不能叫以撒從死裡復活嗎?(來11:12、19)而實際上,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亞伯拉罕的信,是信神能叫死人復活的神。

亞伯拉罕信神能使無變有。當亞伯拉罕和羅得的牧人發生爭吵的時候,亞伯拉罕提出,他們應當分開,免得再有相爭的事發生。然而,當如何分開呢?他對侄兒羅得說:“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選擇了東邊的約旦河全平原,那裡土地滋潤,水草肥美,如同耶和華的園子。這樣,亞伯拉罕就是西邊了,而西邊是山地,土地貧瘠,道路崎嶇,如何發展養羊業呢?但他一點都不在乎這些,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信神是能使他從無變有的神,即使土地貧瘠,但神若賜福,貧瘠之地也能黃金滿地。所以,他一點也沒有後悔他選擇了西部山區,把肥美的平原讓給了侄兒羅得。

後來,發生四王與五王交戰,所多瑪王被擄去,他侄兒羅得全家都被擄去了,亞伯拉罕知道了,就帶著家丁去追趕敵人,殺敗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王,奪回一切被擄掠的財物,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了。這時,所多瑪王出來迎接他,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亞伯拉罕為何不要別人送給他的財物?因為他要的是神的祝福,信神能叫他從無到有,信神能叫他豐豐富富。

有些人說,我們只要相信就可以得救。是的,聖經是這樣應許的,但這信是要我們像亞伯拉罕的信去信耶穌的信,這樣,主應許的天堂福分,必定會臨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