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我覺察」?

「自我覺察」是指探索你的各個層面,幫助你更瞭解自己的行動。例如:你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你對未來的期待是什麼?什麼樣的人讓你覺得溫暖/親切/緊張/恐懼?哪些事情容易讓你往心裡去?你最在意別人對你的什麼看法?你最期待被別人認識的部分是什麼?

自我覺察是一種更貼近自己的重要行動。我們藉由持續的自我覺察讓內心更澄澈;因著理解自己的需求和限制,所以能夠更清楚自己的情緒,不隨便將責任歸咎於他人,當然,也不隨意讓別人來控制我們。

在講求聽話與順從的傳統文化底下,自我覺察被視為是一種會讓人變得自私、難管教、自以為是的不當行為,那意味著你不再將長輩說的話,當作唯一的正確。

因為如此,我們對於覺察自我或許是陌生的。在練習覺察的初期,我們常會遇到「你瞭解了自己的需求,卻不被他人支援」的狀況,這種發現會令你挫折,但請不要因而放棄,因為那將是靠近真實自我的重要道路。

如果你不希望自己總是帶著受傷的感受生活,就必須正視並承認這件事實:父母的所作所為,對你的確造成了不容忽視的傷害。

我之所以重複強調這件事情的原因是:

知道是什麼讓自己受傷,知道自己在這一段關係裡是如何被傷害,才有可能鼓起勇氣,重新去調整自己在這段關係裡的樣貌,改變因應的方式,以保護自己。

痛苦是無法比較的 | 改變,必須從「自我覺察」開始

(一)你沒有變壞,只是沒有全然滿足父母的期待

在諮詢中,許多人談到對父母的負面情緒(例如:憤怒、失望、輕蔑)時,往往會出現另一種糾結的情緒:「我竟然在背地裡討論父母的種種不是,這樣的我,是不是很糟糕呢?我真是一個不孝順、有愧於父母的人。」

「以前不管父母怎麼對我,我雖然會難過,偶爾會忿忿不平,但都可以忍耐。」「可是現在的自己,竟然開始質疑起父母背後的意圖,懷疑他們以愛之名,將自己的情緒發洩在我的身上。這樣的我,是不是變壞了?」

你之所以會這麼想,是因為身為孩子的角色,在嘗試改變的過程中,很自然會對父母感到愧疚。

畢竟,孩子鮮少會去覺察父母對待自己的言行是否合理,並且誤以為順從、忍耐、壓抑,就是對父母的忠誠與孝順,他們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對父母的愛,但這卻只是一種在道德價值的束縛下勉強維持的連結。

這種連結使得親子關係維持著表面的和諧,雖符合傳統文化的期待,卻讓孩子持續活在被傷害的環境,而父母也沒有機會學習用更適當的方式來回應孩子的情緒與需求。

自我覺察是一種無法倒退的行動,一旦你發現自己長久以來總是被壓抑情緒、被忽略需求、被貶低自尊心,你就很難欺騙自己這些事實不存在。

當類似的情境再度發生時,你會更明顯地感受到身體與情緒的不舒服,你可能不想如過往那樣被傷害,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反映,比較不會破壞彼此的關係。

即使如此,這樣的你,都已經跨出了不同於以往的步伐。這一刻的你,是帶著覺知與父母互動的:你知道當下正在發生什麼事,也感受到自己身心的反應,這是讓改變得以發生的關鍵覺察。有了這些覺察之後,通往改變的大門將會為你敞開。

請記得:自我覺察絕對不是壞事,這種行動很難獲得權威者的鼓勵,卻是啟動自我保護的重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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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你不是無法抵抗,只是沒機會學習自我保護

無論在什麼場合,每當遇到有父母問 「打孩子」的教養方式到底有沒有效,得到的回答相當一致:「對於嚇阻他當下的行為,或許有短暫的效果,但對於這個孩子的身體與心理健康,絕對是充滿傷害的。」

第一重傷害,是暴力行為在孩子身上直接造成的傷害;第二重傷害,是父母摧毀了孩子對他們的信任與安全感;第三重傷害,是當孩子被命令要乖乖站在原地讓父母打時,也同時扼殺了他們保護自己的權利意識與能力。

哪一天當他被別人傷害時,父母卻又輕蔑地說:「被人家欺負,都不懂得要保護自己,怎麼這麼笨啊?」這是在孩子傷口上撒鹽的第四重傷害。

有時候這個環境會責備我們,認為你小時候因為沒有獨立生存的能力,那時候當然很難抵抗父母的傷害,但是長大後的你,已經過著獨立的生活,如果還脫離不了這種互動,你自己也要為此負一些責任。

這句話,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邏輯,因為人「應該要」隨著長大而長出保護自己,辨識有害行為與語言的能力。

但這句話要成立,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前提。

「自我保護」是一種需要反覆練習才能茁壯的能力,而不是某一天突然就自行憑空長出來。

這種能力有賴於大人在生活中的教導,並且透過真實的互動,讓孩子感受到他是被保護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可以傷害自己,並且學習當別人做出某些攻擊行為時,他可以如何展現出自我保護的行動。

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就被威嚇不許為自己的行為解釋,不許反抗來自於父母的貶低與打罵。他從來不被允許練習保護自己,也從未有機會長出自我保護的能力,無論他活到幾歲,都很難抵抗來自他人的攻擊。

對他而言,自我保護是不被允許的。相反地,對他人的攻擊行為逆來順受才是聽話的好表現。而這種模式將會根深柢固地深植在他的內心,無論是他與父母的親子關係,或者長大以後與伴侶的關係,他都將扮演那個藉由被傷害來獲取關愛的角色。

試問,如果有一個人從小就在這種互動模式下長大,當他渴望擁有一段親密關係時,即使他在這一段關係裡,經常被對方以暴力對待,他會選擇堅定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尊重並保護自己?還是繼續承受這種被傷害的對待,避免關係破裂呢?

如果你經常責備自己無能、痛恨自己為什麼被他人傷害,卻無法抵抗,請你一定要停止這種質疑與批判自己的行為。有錯的是那些傷害你的人,而不是因為被傷害而感到痛苦的你。

你應該做的,是好好地心疼那個從小就被粗暴對待,沒有機會被教導如何自我保護的自己。

如果現在的你已經是一個生活、經濟皆獨立的成人,卻突然發現自己一直以來都不知道如何自我保護,不知道原來你有權利保護自己,所以想要長出保護自己的勇氣,請你一定要給自己一些改變與成長的時間。

改變所帶來的成效,或許不會來得太快,但啟動改變,卻永遠不嫌晚。

請記得:除非有你的允許,否則誰都沒有權力侵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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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痛苦無須比較

我們之所以停留在被傷害的關係,無法鼓起勇氣,做出改變的行動,有時候不是因為不敢行動,而是我們誤以為不需要行動。

「這世界上比我悲慘的人,還有很多吧?」這句話有時候是從別人口中聽到,有時候是我們用來提醒自己:「你是不是以為自己很悲慘?拜託,不要過度反應,不要因一時衝動而搞壞了關係。」因為自我懷疑,因為擔心失去關係,於是我們就帶著這樣的疑惑,持續活在有害的互動模式裡。

的確,這世界上有許多人從小就遭受身體或心靈上殘酷的虐待,過著不人道的悲慘生活。但我們為什麼要拿自己與他們做比較呢?

如果我們認同痛苦可以這樣被比較,也等於認同我們的痛苦是可以由他人來界定,而不是接納自己主觀的真實感受。

有些孩子跌倒的時候,並不會立刻爬起來,而是先看看周圍是不是有人在看。如果有,那麼他可能會忍耐傷口的疼痛,走到沒人的地方,才讓眼淚掉下來。為什麼要這樣?因為我們害怕別人會嘲笑或處罰我們的脆弱,所以孩子從小小年紀就學會戴上一張名為勇敢的面具,期待得到來自他人的鼓勵。

歷經長年的訓練,我們對於這種「戴面具」的能力變得爐火純青。我們擅長壓抑、忍耐、否認、退讓,卻也因此距離自己真實的情緒愈來愈遙遠,一再錯失自我療愈的機會。

假如你因為受傷而流血,難道還需要向父母、老師、朋友求證,得到他們的認同後,才能確認那的的確確是一個傷口,然後才可以去敷藥、包紮?沒有一個人生下來就應該被傷害,我們不需要拿別人的悲慘來說服自己繼續忍耐現況、否認自己受的傷。我們應該努力的是讓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健康、更安全。

痛苦是沒辦法比較的。一個人的痛苦,從來就不需要由別人來蓋章認定,也不應該被拿來互相做比較。

「傷口大小」不是一種成績,不需要拿來與別人排名;「忍耐」不該是作為處理情緒的唯一能力,也不需要拿來與別人競爭。

請記得:如果連你都不尊重自己的感受,那還能期待誰來尊重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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