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對方是列印簽名字我是手寫簽名的,合同生效了嗎匿名使用者 2018-03-26

合同生效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必要要求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簽章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勞動合同中蓋章,則該勞動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您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只要您有證據證明在用人單位工作,則您們之間屬於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另外,如以後發生糾紛,您還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未與您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去舉證證明確實與您訂立了書面協議。

合同對方是列印簽名字我是手寫簽名的,合同生效了嗎小雨手機使用者 2019-10-12

合同一般寫明,當事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乙方只是列印名字,但沒有手籤,或者按指印,乙方對合同也未透過其他形式認可,合同應為未成立。如果合同上列印了乙方的名字,乙方雖未簽字,但按了指印,則合同成立,合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效力性規定的,應為生效。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 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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