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 第四號》

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一)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築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 號——投資性房地產》。

(二)生產性生物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 號——生物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1個會計年度

具體說來,可以將企業的固定資產劃分為廠房、機械裝置、車輛等;

動產和不動產,則是法律詞彙,《物權法》第二條規定: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

包括不動產和動產

。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在於,不動產物權變動以登記為準,而動產則以交付為準。

《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十三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生效時間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船舶等物權登記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條 動產物權受讓人先行佔有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不動產,指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除此之外屬於動產。輪船、飛行器、汽車,屬於特殊動產。

因此,固定資產中,廠房屬於不動產,而其他諸如機器裝置、汽車等屬於動產。

注意1,用於投資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屬於固定資產。

注意2,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不屬於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