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焦延壽的老師和弟子分別是誰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11-19 回答

焦延壽(生卒年不詳),名“贛”或“貢”,西漢中期著名哲學家。

漢昭帝時,焦延壽出來作官,政績很好。後來又專心讀書,尤其下工夫研究《易經》,一邊講授,一邊著書,著有《焦氏易林》。代表徒弟有京房。

焦延壽於《周易》自稱學於孟喜,其學生京房也認為“延壽易即孟氏學”。而孟喜正傳弟子“瞿牧、白生不肯,皆曰非也”。其實,“焦延壽獨得隱士之說,託之孟氏,不相與同”。“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 這些思想後來被其弟子漢代著名易學大師京房繼承和發展。

焦氏的易學著作有《易林》、《易林變佔》。《隋書·經籍志》載有焦氏撰《易林》十六卷,梁又本三十二卷。《易林變佔》十六卷。《舊唐書·經籍志》載有焦氏《易林》十六卷,《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亦有著錄。今存焦氏著作有《易林》。

房(前77—前37年),西漢學者,本姓李,字君明,推律自定為京氏,東郡頓丘(今河南清豐西南)人。他受學於梁人焦延壽,焦延壽自稱學《易》於孟喜,京房以為焦氏《易》即孟氏之學,而孟喜的弟子白生、翟牧都不承認。焦延壽常說:“得我道以亡身者,必京生也。”京房說《易》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漢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舉孝廉為郎,後任魏郡太守。多次上疏論說災異,引《春秋》、《易》為說,得罪宦官石顯,又與治《易》的權貴五鹿充宗學說相非,以“非謗政治,歸惡天子”的罪名被棄市。 [1] 其後京房三弟子殷嘉、姚平、乘弘皆為經學博士,於是《易》有京氏學。京房著有《易傳》三卷,《周易章句》十卷,《周易錯卦》七卷,《周易妖佔》十二卷,《周易佔事》十二卷,《周易守林》三卷,《周易飛候》九卷,《周易飛候六日七分》八卷,《周易四時候》四卷,《周易混沌》四卷,《周易委化》四卷,《周易逆刺災異》十二卷,《易傳積演算法雜佔條例》一卷。

在科學史上,京房的地位還得益於他的音律學造詣。《京房傳》說他“好鐘律,知音聲”,並非誇張之辭。他“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漢書·京房傳》),遂以京為姓。這件事充分表明了他對音律的迷戀。

在音律理論方面,京房把傳統的十二律擴充套件成了六十律。在此之前,人們採用三分損益法計算十二律,用這種方法,當生到第十一次(即第十二律)後,不能回到出發律上,使得十二律不能週而復始。對此,京房採用了擴充套件十二律的解決辦法。根據傳統的三分損益法,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太簇,太簇生南呂,……這樣依次相生,最後是無射生中呂,就得到了十二律。京房則從中呂起繼續往下生,直到六十律為止。其實,六十律並非京房的發明,《後漢書·律曆志》明確記載漢元帝派人向京房問律,“房對受學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法”。由此,六十律是焦延壽之所為,京房的作用在於把這一方法介紹給了社會。

採用六十律相生法,當升到五十三次(即第五十四律)時,已與出發律極為相似,可以週而復始了。可是,焦延壽、京房為使律與歷相結合,一定要湊成六十這一整數,使得“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黃鐘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復。”(《後漢書·律曆志》)這當然是牽強附會。而且這種定律法在演奏實踐和樂器製造方面都有困難,因而無實用價值。這種定律法的價值在於理論上給人們指出了一種可能性:可以透過極微小的音差來變換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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