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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可樂是誰發明的ntQ52016-12-24

百事可樂 (Pepsi Cola) 是美國百事公司推出的一種碳酸飲料,也是可口可樂的主要競爭對手。在全球的可樂市場中,可口可樂均佔上風,但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該處的百事可樂銷量卻比可口可樂高,是少數能超越可口可樂的地區。在那裡,不少說法語的人均慣飲百事,透過法語明星做代言人,百事在當地的市場地位得以把持。在二十世紀中期,百事的名稱曾是當地的英語人貶低法語人的字詞。 百事可樂最初於1890年代由美國北加州一位名為的藥劑師 Caleb Bradham 所造,以碳酸水、糖、香草、生油、胃蛋白酶 (pepsin) 及可樂堅果製成。該藥物最初是用於治理胃部疾病,後來被命名為“Pepsi”,並於1903年6月16日將之註冊為商標。該藥劑師在藥房內提供飲品給客戶享用,百事可樂的名氣由此而起。經過十七年的成功,Bradham認為糖的價格會大升,逐把不少資產用作購買糖。但事與願違,糖價沒有上升,反而下跌,因此蒸發了不少財富,他的百事可樂於1923年宣佈破產。至1931年,百事可樂被Loft糖果公司的主席Charles G。 Guth收購,使它能再度在市場上出現。1940年百事可樂推出全國廣告,其廣告主題“Nickel Nickel”頗為流行,還被譯為55種不同語言。百事可樂以再用酒樽來銷售,創下佳績,價格也比可口可樂便宜。因此曾被喻為“低下階層的飲品”,在美國被視為黑人的飲品,加拿大則被說為法語人的飲品。為了改造形象,百事可樂於五十年代大賣廣告,又找來了不少名人作產品代言人,使其銷量直逼可口可樂,但終於沒有超越。在六十年代,百事開始改變策略,以年輕人作賣點。1964年,百事可樂開始推出無糖的輕怡版。在八十年代,百事與可口可樂的競爭更為激烈,百事推出一系列以挑戰為主題的廣告,使對手銷量下降,可口可樂不甘示弱,推出以“新可樂”為主題的廣告。 以下是全球曾為百事可樂代言人的名人米高·積遜 麥當娜 碧鹹 朗拿度 施丹卡路士 而在大中華地區,曾擔任百事可樂代言人的名人包括:張國榮 劉德華 郭富城 鄭秀文 周杰倫 熱力兄弟 蔡依林 陳冠希 古天樂 謝霆鋒 F4 百事飲料國際集團是美國的一家享譽全球的跨國公司,其在全球的年銷售額現已達270億美元,在美國《財富》雜誌剛剛公佈的2001年“美國最受敬慕的公司”及“全球最受敬慕的公司”調查評選結果和各行業的排行榜中,百事公司蟬聯“全球及美國最受敬慕的公司”並被排在飲料行業第一位;在該雜誌公佈的全球500強企業中,百事公司排名第63位。 百事公司1982年進入中國建廠,加上剛在深圳落成的一個瓶裝廠,已有30多家合資合作企業,總投資接近5億美元。其旗下的“百事可樂”、“七喜”、“美年達”、“激浪”,包括“亞洲”、“北冰洋”、“天府”和“佳得樂”系列、“都樂”系列飲料都已成為中國家喻戶曉的品牌。 百事是一家成功的大企業。它從1898年誕生至今已有100多年曆史,其間也曾瀕臨破產,慘淡經營,但終歸還是能化險為夷,大步前行,迎來今日的輝煌。百事的成功和所有的成功企業一樣,得益於它有遠見卓識的領導層、他的經營戰略、嚴格的管理和不斷推出適應市場並有新意的產品。但百事獨特的成功經驗中最重要的是它賦予企業和產品的文化。 百事品牌的理念是“渴望無限”,倡導年輕人積極進取的生活態度,寓意是對年輕人來說,機會和理想有著無限多的空間,他們可以盡情地遐想和追求。為了推廣這一理念,百事選擇足球和音樂作為品牌基礎和企業文化載體,在廣告和社會公益活動中藉助傑克遜、“小甜甜”布蘭妮、王菲、周杰倫、熱力兄弟 、郭富城、陳惠琳、鄭秀文、貝克漢姆、裡瓦爾多、卡洛斯、范志毅、李瑋峰、祁宏等一大批明星作為品牌代言人,極力倡導企業文化所提倡的精神,使百事的“新一代的選擇”和推崇“快樂自由”的風格廣泛地被人們尤其是青年人的理解和接受。這樣,很多人就明白了,為什麼“百事”的產品從簡單的包裝到向運動系列、功能系列拓展都刻意體現一種動感和歡快的格調,從而使許多青年人成為“百事”忠實和熱心的消費者。 百事文化不僅是企業的,也是社會的,它深刻地透過其產品的推銷影響著一大批人,反過來又推動企業按照這種文化的定位不斷創新,得以經歷了100多年還保持著旺盛的朝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