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些事項不確定,沒有報送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該怎麼辦?酷貓說時尚2019-07-28 11:01:48

2019新個稅實行後,企業仍有代扣代繳義務,個人需辦理以下事項:(一)納稅人透過遠端辦稅端(個人所得稅APP)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資訊辦理扣除。(二)納稅人透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匯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個人除提供個人資訊和優惠資訊外,如果有以下情況需要彙算清繳:(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在彙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