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加班途中受傷了怎麼辦?
自願加班途中受傷,要麼
自行承擔醫療費用
,
要麼申報工傷保險
。只不過,申報工傷保險之前,
要先進行工傷認定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職工是因工負傷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應當被認定為工傷的情形。自願加班途中受傷,有兩種理解:
一是下班後在公司從事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傷;二是在去公司加班的路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
這兩種情況都有一個共同點,因為工作原因受傷。可能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或者第六款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項
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將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和損害程度等載明在申請表中。
同時,應當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供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和醫療診斷證明。
職工因工受傷,需要暫停工作休息治療的,
用人單位不得拒絕支付職工的工資。
綜上所述,
自願加班途中受傷,如果想要申請工傷保險,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確要停工休息的,用人單位不得停發職工工資。如果因此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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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工傷。從這句話裡,我們可以提煉出:如果想認定工傷,必須滿足這麼幾個條件:
1、必須是上下班途中,當然了這個範圍還是比較寬的,比如去父母子女家、去另一個住處、去菜市場、超市都算,因為這些都是與生活密切相關的。但是如果去幹別的,可能不能認定為上下班途中,比如去朋友家串門、臨時去做平時不常做的其他事情。
2、必須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其他傷害不算。
3、此次事故自己是非主要責任,也就是說對方全責、主責、對等責任、或者責任不清都可以。
提問中只是說受傷,不知道如何受傷的,是不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什麼責任(交警認定)?這些都不清楚。
再一個,自願加班途中,如何證明是加版途中,有相關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或者證人證言佐證你是去加班嗎?你不能因私事出門,半道出交通事故,然後說是加班途中受傷,這個要有證據的。
所以說,無法給出具體答案,因為資訊量太少。
目前來說,除了醫藥費外,國家支援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職工獲得雙份賠償,也就是既可以申請工傷又可以獲得肇事方的賠償。所以這塊稽核很嚴格,防止有人騙保。
所以,遇到此類問題,可以對照我上面說的,都要有證據證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才能認定工傷,沒證據的,即便真的發生了,也是麻煩。
自願加班途中受傷,難以認定工傷!
工作人員的上級管理人員安排的加班,為工作需要,上級管理人員當然要負責任的予以證明,工作需要的加班途中,當然屬於上下班途中,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
非本人主要責任,需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認。
而且必須是上下班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上發生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自願加班,意味著沒有上級管理人員安排加班,自己要去加班,沒有人安排你去呀!
誰人可以證明是去加班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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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認定你是去加班。真正的人性,一定是認為你在找理由,通俗講就是賴單位。所以,還是算了。除非你有前後眼,有鐵一樣的證據,例如錄音、錄影。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型別: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裡,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於突發性一種情況。
1。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1。4患職業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加班屬於工作時間,但是要看公司有無加班報批制度,有制度未報批難認定,沒報批制度要好些(只要是工作意外受傷就行)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