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裡面什麼都沒有,就叫我們簽名,合法麼?
使用者2260235281239568 發表于 職場2022-02-10
從法律的角度講,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未簽訂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最長不超過11個月)。
如果仲裁,公司是需要證明簽過勞動合同的,老闆讓你們簽訂空白合同後續可能會在空白合同上新增內容以證明自己的主張,內容隨機性太大,對勞動者而言是不利的。
勞動者最好是透過拍照、錄音等方式確定下該事實,以證明單位並未簽訂過實質意義上的勞動合同,並且後來加上去的內容也並非自己的意思表示。
對於空白的合同最好不要摁手印或者簽字,由於內容新增非常隨意,其中的風險是非常大的。
由於工資是現金髮,最好能有收條、兩個賬目的工資單等能夠證明收入的證據材料。
如果之後要仲裁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