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到拖欠的工資?
勞動仲裁。
前言:
討薪的方式有多種多樣,作為法律人,給您點法律上的建議。
一、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救濟措施
勞動者在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可以採取以下的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行政部門也就是勞動局,根據我的處理經驗,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工作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選擇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如向工作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的話,工作的勞動行政部門會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發公函,請求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處理,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會積極聯絡用人單位處理。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實行“勞動爭議仲裁前置”原則,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者必須首選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在法定時間內未作出裁決,勞動者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因此,如您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用人單位確實拖欠您的工資,且您的訴訟請求僅涉及拖欠勞動報酬的糾紛,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您可以可以徑直向法院起訴討要拖欠的工資。
二、給勞動者的幾點建議
為了支撐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回拖欠的工資,建議如下:
1。注意保留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的前提,如勞動者無法提供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據,我想無論是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人民法院都不會受理的。
2。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時效期間
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的一年內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索工資的權利就不再受法律保護。
以上是我就本問題的回答,供各位條友參考,如有問題,歡迎留言討論,謝謝!
到當地人社部門所屬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企業,建築行業到住建局所屬清欠辦公室投訴,還不能解決的依法申請勞動仲裁,開庭審理形成裁決書後,拒不執行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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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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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拖欠的時間以及原因,
以及你願意付出的成本,
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我們湛江的拖欠工資整年沒下文,幾拾員工工資在等,希望有關部門重視我們多謝法律平臺
你可以去找當地社會保障部門,他們可以幫到你要回工資。
收集保留好你在單位的相關證明,例如:工資條、員工證、打卡記錄、勞動合同等到當地勞動局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