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曾慶文律師團隊2020-04-04 09:18:28

我是執業律師,很好高興你的問題。

已經上班有廠牌,但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企業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具體有何隱患分析如下: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第10條的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發廠牌)就屬於建立了勞動關係,所以企業沒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違法。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因此,如果沒簽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最長支付11個月。司法實踐中,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入職申請等材料中對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待遇、勞動保障等有明確約定的,很多地方仲裁機構也會視為簽訂了勞動合同的。

第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的情形,不利於企業管理。

第四,當然對於非全日制用工(如鐘點工)是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

綜上所述,自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出臺以來,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可取的。有很多年長的經營者還存在簽訂勞動合同對企業不利、沒簽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辭退員工落後觀念,其實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無論對企業還是對員工都是一種保障。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凡塵漫跡2020-04-05 08:59:28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

你的提問太簡潔。

公司員工,已經在公司上班了,只有廠牌而不籤勞動合同是無法充分保障到你的合法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

勞動合同上需要寫明:用人單位及勞動者資訊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廠牌的功能一般用於公司的員工,能進入公司的通行證明,或則識別崗位資訊等,在發生勞動糾紛時,雖然也能佐證你是公司員工,但是比較單一,勞動合同的書面簽訂,內容詳細,更加能保障你的權益。

所以,如果你是公司員工,建議你還是要籤勞動合同。

以上建議希望你採納。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人力雜談2020-04-04 08:34:44

不籤合同不行的:入職必須簽訂勞動合作。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與勞動者不簽訂合同,從次月算起勞動者可享受雙倍工資,最多享受十一個月。如果已經超過一個月還未簽訂,建議先與公司協商,如果公司還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議走法律程式維權。勞動糾紛首先需要勞動仲裁,你可以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之後去法院起訴,這樣操作也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利益,一旦發生工傷,包括需要做鑑定時候都是需要合同的,防患於未然吧!

有了上班廠牌,不籤合同行嗎?有啥隱患?法小紅2020-04-04 15:37:08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跟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不跟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滿一個月不足一年的,企業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給員工,超過未簽署的視為簽訂無固定合同。

合同是約束雙方的,給予雙方權利,約束雙方行為,並在違反合同的時候依據合同來要求違約方承擔責任。

對於員工未簽署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係就複雜些,有些權益可能享受不到。